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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 已批准訂立的合約公告 GF604 內的一般合約條款 申請納入香港電台供應商名單 有採用常用貨品和服務供應商名冊的政府部門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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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604 內的一般合約條款

請點擊以下連結查閱有關 'GF604 內的一般合約條款' 的資訊.



申請納入香港電台供應商名單

香港電台(港台)備存各種貨品和服務的供應商名單,以供港台發出報價邀請之用。現時尚未納入名單的供應商,如欲加入港台的供應商名單(供應商名單),可下載「香港電台供應商申請書」,並將填妥的申請書連同一份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副本交回以下地址,以作審核。


香港九龍旺角道1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21樓 – 物料供應組


(經辦人:物料供應主任)




港台將不會收取任何申請費用。有關加入供應商名單的申請及一般報價事宜,可向下列港台人員查詢:

助理物料供應主任(一) 電話:3547 1736 傳真:3547 1751

助理物料供應主任(二) 電話:3547 1735 傳真:3547 1751


港台會審核接獲的申請。供應商提交的證明文件經查證後如獲港台接納,即可獲納入在港台相關類別的供應商名單內。至於已獲納入的供應商是否可繼續保留在名單上,則須視乎該供應商有否積極回應港台發出的報價邀請,以及在履行已批出的訂單/合約時的表現而定。港台有權根據上述因素及有關該供應商的資料,檢視其登記資格。此外,港台可隨時從供應商名單刪除任何一位供應商,而事前無須作出通知和補償。


獲納入供應商名單後,供應商須

(1) 提供公司的最新資料,如公司更改名稱證明書、最新的公司簡介、產品及公司的任何其他改變;

(2) 積極回覆港台的報價邀請;以及

(3) 履行已批出的訂單或合約。


引致作出規管行動的情況(例如從供應商名單上除名),包括:

(1) 失去聯絡;

(2) 業務變更;

(3) 業務終止;

(4) 供應商自願從供應商名單中除名;

(5) 報價回應率低;

(6) 履行合約的表現惡劣;

(7) 違約;

(8) 破產;或

(9) 商業騙案或任何不道德的做法。


如有需要時,港台會通知供應商,就其登記提供的相關類別的貨品或服務參加報價。供應商收到港台通知並不表示其將會獲批合約,亦不表示其過往履行合約的表現令人滿意。就供應商是否適合獲批合約,港台會按照報價條款因應每個個案的情況作出評審。


供應商的登記資料可能會向其他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披露。


免責聲明:

(1) 港台備存的供應商名單只用作通訊用途(如適用)。任何名單,或港台就供應貨品或服務發出的報價邀請均不會導致任何名單上的供應商一方有任何權利或期望,或導致港台一方負上任何責任。港台不會以陳述、申述或保證(明示或隱含)方式,告知供應商有關邀請、通知或任何通知會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不會出錯。


(2) 在任何情況下,港台均不會因為或就任何供應商未能或延遲接收任何邀請或通知(不論是以電子方式或其他方式傳送),或在任何時間從任何名單刪除任何供應商名稱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向任何供應商負上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直接、間接、特別、附帶或衍生的損失,以及商業利潤的損失、業務暫停、商業資料的損失或其他金錢上的損失,即使港台已獲悉可能引致有關損失或損害,不論是基於合約、侵權行為,或其他法律或衡平法的理由而引致。


(3) 港台發給供應商的任何邀請、通知或其他通訊,(i)如以郵遞發出,應於發送日期(香港時間)的下一個香港辦公日當作收訖處理;以及(ii)如以傳真發出,應於發出之時當作收訖處理,不論供應商實際上有否收訖該等傳真。


(4) 本免責聲明中英文本如有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


有採用常用貨品和服務供應商名冊的政府部門一覽表

有關其他有採用常用貨品和服務供應商名冊的政府部門的資料,請按此連結到政府物流服務署網站參閱「有採用常用貨品和服務供應商名冊的政府部門一覽表」。